(实验)基地安全制度
(实验)基地安全制度
为加强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四防教育(防火、防盗、防爆、防毒),提高基地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实训基地各实训室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设在基地附近显眼的地方,经常检查,保持练好的状态,严禁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或设备。
二、室内电源要符合用电要求,不得随意架设临时线路,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拆改电源设施。
三、严禁在基地内大量存放易燃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等物品,若需少量存放,要放在阴凉、通风和不易碰撞的地方,严禁在实训基地内抽烟。
四、在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基地中要安装防盗装备,基地的门、窗、玻璃要完好,扣吊安全有效。
五、对剧毒物品要加强管理,运输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要有专人购买,两人以上专人保管,存放在专用保险箱中,严格领用手续,拥有剩余的要及时收回。
六、基地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进入基地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七、人员离开基地(实验室)时要做到关灯、断电、停水、锁门。节假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将门锁好,假日期间进入实训基地要经基地领导批准。
八、实训基地(实验室)的大型装置未经实训基地领导和专职维修人员操作,不得拆卸移动。
九、参加(实验)课程的学员,在实训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不可随意处置实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故。
十、没有该项实训课程的学员,不可擅动与自己无关的任何装置及配电设备,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在基地实训室有长期实训实验任务的同学,在实训实验任务结束后,将所用得实训室钥匙及时交给实训室负责人。
终审:针推多科学交叉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