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学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登入学校OA系统(工作流——新建工作——党政办——法律意见提供(学院/部门填写)),填写表单,提交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
(三)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审核后,提交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四)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填写意见后,经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审核后将法律意见提交部门\学院负责人。
(五)部门\学院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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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部门、学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登入学校OA系统(工作流——新建工作——党政办——法律意见提供(学院/部门填写)),填写表单,提交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
(三)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审核后,提交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四)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填写意见后,经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审核后将法律意见提交部门\学院负责人。
(五)部门\学院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