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出就餐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怎么办?
答: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及书面材料,包括用餐费发票及转账记录、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书面材料。首先与商家及时沟通并索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其次,若商家拒绝沟通或赔偿处理的,可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该商家的违法行为,要求该部门依法查处并予以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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