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受理说明
各申请人、各申报单位: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办法及岗位要求等信息,请参阅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新闻中心网站http://www.hanban.org/news///。
我处作为受理单位,负责受理除有关高校以外的四川省申请人员。现就项目受理进行如下说明:
一、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网报截止时间一致。各岗位网报时间可能不同,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查阅各岗位网报截止时间。对已截止网报的项目,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所有材料必须当面提交,可以是本人亲自提交,也可以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不接受快递。
例如:2019年上半年赴任志愿者岗位(泰国普通志愿者)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3日,申请人/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我处时间不得晚于1月3日。2019年7-9月赴任志愿者岗位(巴基斯坦普通志愿者)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至3月5日,申请人/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我处时间不得晚于3月5日。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二、 受理依据
以申请人/申报单位提交符合岗位申报要求的纸质材料至我处为准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材料不齐、盖章不全等情况)将予以退回。仅网上申报,未在项目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无法受理。
各高校师生申请材料需由学校负责部门统一提交至我处。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三、 受理流程
我处在网报截止以后,对已收到符合申报要求的纸质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申请人予以推荐,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申请人予以淘汰。
各申请人申报状态以申报系统及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为准。申请人请自行关注并通过申报系统查阅申报状态。
四、 受理材料要求
1、须为纸质材料,A4规格打印(复印),每份材料使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或回形针固定;
2、材料一般包括:
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申请者本人签字,“派出单位意见栏”须有学校给予的详细个人评价,并加盖学校公章(非二级学院或部门公章)。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申请者本人签字。
Application Form for Volunteer Chinese Teacher,申请者本人签字。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申请者普通话水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申请者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申请者在校证明原件(在校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在职教师),必须提供。
申请者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申请表上填写有相关证书者,必须提供。
申请者其他补充材料,可选择提供。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需由推荐单位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部门公章)。
接收材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10楼8号办公室
接收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川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