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既有很多共同点,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1)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机构性质看,统一战线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三层含义);统战部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职能看,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从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看,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15个方面,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人民政协在组织构成上囊括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代表人物,不少政协委员特别是非中共政协委员既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也是统一战线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特点看,两者都具有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任务,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显著特点,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突出优势,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重要作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特殊功能。
(5)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主题看,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6)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必须坚持的原则看,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八个坚持”,即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七个坚持”,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看,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中共中央[2006]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8)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贯彻落实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共同责任。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