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党务工作网上流程审批试点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党委
关于启动党务工作网上流程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顺应新形势下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学校党委已经购买“党务系统(网络版)”,经前期准备,我院党委“党务系统”基本信息库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有效促进党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日常党务工作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将党务工作中部分模块(如“党组织管理”模块中的组织生活记录,“党员管理”模块中的预备党员转正考察与审批、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管理、党费计算与收缴等,“申请人管理”模块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与审批、发展对象考察与审批、吸收新党员等)在我院开展网上流程审批试点,试点工作于2016年12月起实施。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层启动网上流程审批
(一)各教工党支部网上流程审批工作暂由学院党政办具体实施,各教工党支部配合,主要任务为进一步核准与完善相关信息。
(二)各研究生党支部,请充分运用学院下发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切实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与操作流程开展好网上审批流程第一阶段工作。
二、第一阶段的具体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与核准党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
1、人员是否准确无遗漏、无重叠,姓名是否准确。人员包括入党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含预备党员)四类,请逐一核准每一类人员。
2、每名人员须核查并完善的主要内容:
(1)“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尚需完善的主要指标: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籍贯、出生地、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手机号码等。
(2)其余需按人员分类分别完善相关信息:
党员(含预备党员):
“党员基本情况”模块需补充:入党介绍人。
“学位学历”模块需补充:入学日期、毕业日期、专业、毕业院校、学位授予日期(一般与毕业日期相同)。请填写现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通讯地址”模块需补充: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住宅电话、邮箱。若无住宅电话,请填写一个紧密联系人手机号码。这一板块内容与研究生党员毕业后组织关系接转与联系关系非常密切。
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申请人员:
“入党申请人情况”模块需补充:入党申请时间、入党联系人、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奖惩、现时表现。
“学位学历”与“通讯地址”同前。
(二)业务流程中须补充完善的主要内容
1、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于12月底前结束。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开展民主评议相关情况(含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填写入“民主评议”模块中。
2、预备党员:
除完善上述信息外,尚需完善:
(1)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好培养考察情况。
(2)有关预备党员转正相关信息。预备党员本人须在预备期满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接到申请后,须在一个月以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这期间,须提前完成转正鉴定并填写入系统“转正鉴定”模块中,待党员大会结合后进一步完善“支部大会讨论转正情况”。
3、发展对象:
(1)完善有关预备党员审议相关信息。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应首先填写好“预备党员审议”模块中的“确定预备党员前考察情况”相关内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进一步完善该模块中的“预备党员审议”相关内容。
(2)补充完善“发展对象审议”中的关于发展对象审议栏目具体内容。
4、积极分子:
(1)完善“积极分子培训”“积极分子考察”模块中相关内容。
(2)在积极分子培养一年周期中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发展对象审议”中的“确定发展对象前培养情况”栏目内容。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后,完善“发展对象审议”中的关于发展对象审议栏目具体内容。
5、申请人员:
(1)在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班前,或收到申请人入党申请书三个月左右,开展团支部推优工作,推优后及时填写“推优表”及“积极分子审议——确定积极分子前培养情况”相关内容。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议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积极分子审议”相关内容。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时限
(一)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单位为各研究生党支部、学院党政办公室;各教工党支部为第二责任单位。研究生各党支部各自负责本党支部相关内容完善与工作流程网上报批;教工党支部负责按党政办公室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与信息。责任人为各党支部书记及党政办公室主任。牵头部门为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工作时限
对目前已经完成或应该完成的工作流程,请各党支部、党政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对照分类要求予以完成相关内容。
对后续即将开展的工作,请一定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其中,相关会议完成后的网上记录须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完成网上提交。
自2016年12月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党员发展等工作必须通过网上审批流程报送信息,凡未经此流程报送的,一律不再审批。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