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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6 15:53: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主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党支部设置

       (一)加强党支部设置的科学性

一是合理设置教工党支部。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教工党支部应与教学、医疗、科研、管理、服务机构对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支部党员一般以720人为宜;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按照就近就便、利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原则设置。

二是灵活设置学生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一般按照班级、年级、专业的顺序设置学生党支部;外出本市以外实习的党员,正式党员达到建立党支部党员数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不能建立临时支部的,可发放流动党员证,纳入实习单位党组织管理。

    (二)加强党支部设置的规范性

    一是规范党支部设置的程序。成立或撤销党支部应提出方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成立或撤销临时党支部由所在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临时党支部除不能发展党员之外,基本职能与正式党支部相同。

二是规范党支部名称。支部名称应采用反映党员构成、便于区分的名称,教工党支部名称一般采用部门简称,学生党支部名称一般采用年级、专业等关键词语组成。
    (三)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

一是创新设置教工党支部。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教职工党支部进实验室、实践基地以及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学术团队。

二是创新设置学生党支部。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年级、教学班、学科(项目)团队、学生公寓、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等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具体情况,针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不同特点,采取纵向或横向等多种方式灵活设置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实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的目标。

      二、强化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
     (一)健全支部委员会的配备

       一是按照规定建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在7人或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委员可兼任,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支部书记,或正、副书记各一人;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按党章规定经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应在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中产生,除临时支部外,不能兼任多个支部的委员。

二是坚持定期换届。每届支委会及不设支委会的支部负责人任期两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因为机构调整等原因,支部党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进行改选;在任期内,如支部委员出现空缺,要在1个月内及时增补,要把党性强、作风好、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选配充实到支委会中。
       (二)选好训强党支部带头人队伍

        一是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选配。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觉悟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于党的工作、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有较高威信的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骨干担任,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条件具备的,可由学生干部中党龄2年以上的优秀党员担任。

二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培训。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至少1期以党支部书记为主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各分党委、党总支应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交流考察,提高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三、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一) 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加大发展优秀人才入党的工作力度。重视在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转变“坐等上门”、被动接受申请的思路和做法,优化发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把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教职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

二是严格政治标准在优秀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进一步加强入党后的继续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并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支部把好党员发展的第一道关口,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规范并管理好党员入党材料;积极探索党员发展中政治标准等考核指标体系、群众评议等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学生预备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性锻炼和转正答辩等制度,切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二)切实抓好党员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变更,应在半月内及时更新党员数据库信息,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建立并管理好《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党员日常管理纪实表》,及时更新维护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及认真完成党组织所分配工作和任务的各项规定。

二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管理方式,认真执行赴国(境)内外进修、培训、访学等教师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境)内外教师党员与党组织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失联党员”;严格实习生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实际,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放流动党员证等多种方式,将实习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防止出现“隐形党员”;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执行介绍信回执制度,防止出现 “口袋党员”。

三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按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三) 健全党员服务机制

       一是完善党员服务机制。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制度和机制,关爱帮助党员,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四、严格党员组织生活
       (一)明确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

一是坚持和加强“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学校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总体指导,分党委、党总支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二是要突出党性教育主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头脑,推动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史和正反典型教育;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上级党组织要围绕党性教育的主题,指导党支部确定好学习教材、文件等具体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在学习内容上拓展和延伸    

        (二)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

        一是搭建平台载体促进创新。学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要通过评选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典型案例,建立党员组织生活示范点,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特色项目建设等,引导和鼓励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党员组织生活。

二是党支部结合实际主动创新。党支部要结合单位、部门、岗位等实际,注重将开展组织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校风学风建设、服务师生群众等相结合,探索互动党课、微信学习平台、党员先锋论坛等组织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受欢迎、有实效、接地气的组织活动,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创新性、开放性和时代感。

三是整合优势协同创新。发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优势,通过教工支部与学生支部共建、各类机关支部与教学单位支部共建、校地支部共建、跨学院专业支部共建等,促进支部之间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组织生活的质量。
       (三)强化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的制度保障

        一是严格制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计划。各党支部应依据学校党委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支部组织生活的计划,对组织生活的主题、内容、形式、时间、要求等进行具体安排。

二是严格党员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领导人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考核,以及党支部党员领导人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考勤,将其纳入干部个人考核,以及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等年度考核;建立并落实党员领导人员带头讲党课制度。

三是严格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全体党员都应参加组织生活,若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较多(超过1/3),组织生活应改期;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自学、撰写心得等方式“补课”。

四是严格党员组织生活记实制度。支部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在学校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应规范、准确、完整,为支部工作和检查考核提供最重要的依据。

五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应先提交支委会初步研究,凡属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应提前告知党员充分酝酿,需要党员表决的,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做出决议、决定,对党员按照规定程序民主投票做出的决议、决定,不得随意更改。

       五、强化党支部的整体功能

      (一)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

        一是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层层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师生党员和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导向;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牢牢把握主动权,定期分析研判师生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对重大情况及时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党员群众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及时澄清,对原则问题敢于斗争。

(二) 积极服务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

         一是探索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制度。试行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参与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有关本单位、本部门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定,不断增强党支部在事业发展规划中的话语权、教学科研管理中的参与权、民主决策的监督权。

二是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关系到本单位、本部门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号召并带领党员出色地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同时要通过细致的群众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党支部为核心,以党员为骨干,团结带领群众积极进取,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和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以党建工作方式推动单位工作上水平。党支部要加强党建工作与单位、部门中心工作的精准对接,找准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加强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开展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组织、队伍等优势,在改进单位、部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水平等方面,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

一是要发挥联系服务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党支部要支持和指导工会小组、团支部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师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拓展沟通渠道和关怀帮扶等方面做好服务,不断增强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做师生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广泛开展服务实践活动。要切实强化党支部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大力实施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到社区报到行动、校地党建组团项目等,搭建党员服务师生群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积极拓展党支部服务面向,提升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六、担负党支部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落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充分利用党课、党员组织生活等,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规矩;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廉政承诺、风险防范、自查自纠等,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个党员,打通基层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党支部要发挥作风建设基层堡垒的作用,广泛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帮助所在单位、部门,以及党员干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产生问题根源,督促党员干部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整改,力求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要结合支部党员的岗位,找准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把做合格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服务作风、科研学术道德建设等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作风建设。

      (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是掌握每个党员的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党员民主评议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疏通早解决。

二是抓早抓小。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政治生活的常态;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党支部要及时采取“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预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七、切实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 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所在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负首责,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实现层层负责。

二是对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考核。建立并落实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书记述党建的制度;按照学校党委制定的考核办法,由分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年度考核,要注重工作精力投入、工作创新和工作绩效等方面考核,要注重听取本单位、本部门师生群众特别是本支部党员的评价。

三是要实施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落实学校党委以及分党委、党总支工作部署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超过三个月不召开会议,不开展党内活动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好、群众评价较差、党员违纪违法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改选支部书记或支委会、帮助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 加大对党支部工作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学校党委要逐年增加基层党建的经费投入,要将递增的党建经费主要用于支部建设;学校投入的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要向支部倾斜;学校下拨到分党委、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要落实到支部;要加强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应配套一定经费,支持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

二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激励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为支部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关心党支部书记的思想状况、工作状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支持他们敢严敢管、勇于创新开展工作;要依据支部书记的考核情况,对教职工担任党支部书记给予适当津贴补贴,定期表彰奖励优秀的党支部书记;要将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之一,学校党委在选拔中层干部时,要重视选拔有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特别是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突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