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发纪律检查体制新活力
改革,激发纪律检查体制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6-03-06 21:43:4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3月2日,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全部进驻完毕。深化政治巡视、采用“一托三”、首现“回头看”,这轮巡视创新点颇多。
随着每一轮巡视工作的推进,巡视的利剑作用进一步凸显。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案件中,超过一半的线索来自巡视。巡视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3年来,贯彻党中央部署,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始终注重抓立行立改、抓内涵发展、抓重点突破、抓任务落实,坚持立足本届任期,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盯住干,抓紧办,改到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往前赶,确保改革任务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截至目前,《实施方案》部署的“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法规制度已经如期或提前出台,中央纪委机关牵头的改革任务,已出台多项较为重要的制度成果。
坚持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是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明确规定。
修订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党的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在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征途上,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
修订工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党章为重要遵循。
廉洁自律准则修订前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缺少正面倡导,廉洁主题不够突出。修订后面向全体党员,变负面清单为正面倡导、确立高标准。
党纪处分条例修订前存在纪法混同问题,分则130条有近80条跟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修订后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随着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影响和制约巡视工作的原则定位、指导思想、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日益凸显。巡视工作条例修订严格遵循党章要求,总结巡视工作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综合十八大以来制定的30多项制度,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创新,比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巡视全覆盖部署、突出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等等。
“修订颁布《准则》《条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无疑将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
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后,中央纪委领导奔赴109个地区和单位宣讲两部党内法规,帮助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950余名省部级以上干部,1.9万余名厅局级干部,近40万名党员干部听取宣讲,形成了共学党规、强化党纪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
贯彻三部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推动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纪律审查通报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从“法言法语”到“纪言纪语”,反映的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当作管党治党戒尺的必然要求。
3年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动各级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督促各级纪委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找准纪委职责定位,解决纪委“干什么”的问题。中央纪委机关两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减少到14个;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均不增加的情况下,把更多力量压到主业上,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分别占到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的近70%。省、市两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比例达90%。
把纪律挺在前面,解决纪委“依据什么干”的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明确提出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促使其深刻反思、剖析自我。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列明违纪事实,而且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解决纪委“怎么干”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促使一些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防止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加大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所作说明情况的核实力度,对故意隐情不报的严肃查处。对廉洁自律不严、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决不放过、依纪处理。
2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两则纪律审查信息。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魏宏、贺家铁分别被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和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
实现派驻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中央纪委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分赴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报到。”2015年3月31日发布的这则消息,标志着派驻全覆盖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36条提出,做到派驻和巡视“两个全覆盖”。201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派驻全覆盖的改革路线图。
7家派驻纪检组先行改革“试水”,为实现派驻全覆盖创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径。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
中央纪委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共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其中单独派驻20家、综合派驻27家,监督139家单位,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后,派驻监督单位增加了87个,派驻机构减少了5家,副部级和司局级职数没有增加一个,做到了精简高效、内涵发展。目前47家纪检组组长均已到位。
实现对139家单位的全面派驻仅仅是第一步,派驻监督还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以前大家把派驻监督视作同级监督,现在调整过来了,这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组长苏波说,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要发挥“派”的权威。
“驻”的优势则体现为派驻纪检机构与驻在部门“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跟干部天天接触,容易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实践探索,建立健全了各有特色的工作机制,比如列席党委会议、定期走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进行经常性廉政谈话和约谈等。派驻监督威力逐步显现。
深化政治巡视,让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十八届中央第9轮巡视进驻32家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此前,中央巡视组已开展8轮巡视,共巡视149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的全覆盖。
3年来,巡视工作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再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问题,当前又提出政治巡视,始终与时俱进、向中央看齐,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定位更加明确,指向更加聚焦,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中央巡视对象有280多个。要实现全覆盖,必须转变方式,创新手段。
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强化震慑遏制作用。在专项巡视中实行“一托二”、“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根据巡视对象特点,“下沉一级”、“下沉两级”了解情况,对被巡视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及时办理。对发现的问题综合提炼、抽丝剥茧,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建议,向中央深改办和国资委等有关单位提供22份巡视中央企业专题报告,向国务院分管领导和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通报情况,推动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巡视后督促全面整改,实行整改情况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布的“双公开”。前7轮巡视的118个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已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在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中央巡视组示范带动,省区市巡视工作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逐渐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