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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出席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8 15:31:48 浏览次数: 【字体:

何勇出席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谢旭人主持 张毅出席

发布时间: 2010-05-24    来源: 中国廉政网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521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何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20094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治理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通过深入开展治理工作,基本掌握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问题的情况,有力遏制了“小金库”滋生的势头,增强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障了国有资产和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一要明确治理重点。要彻底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加强督促指导、线索核查、检查验收,保证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要将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等四类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协会以及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行政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列为治理重点,健全社会团体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要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二要认真执行政策。要继续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原则,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行为,重奖举报人员。要针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研究探索,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政策。三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零申报”、“零问题”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力度;对社会团体,要关注纳入治理重点范围的单位,加强对有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务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单位的检查;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关注垄断行业、分支机构多的企业治理情况,加强对承担公共投资建设任务,以及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四要严肃查处案件。要认真清理案件线索,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调查,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尤其要尽快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影响恶劣的案件。对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要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规范、边完善。要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各类非税收费,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和监督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何勇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治理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小金库”治理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形成层层负责任、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由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主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通报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中国民航局、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沈阳市、重庆市巴南区有关负责同志在大会上发言。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毅,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