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干部能上又能下
如何实现干部能上又能下
发布时间:2016-04-01 07:28: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北京市日前下发《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提出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及时将那些锐意改革的干部大胆使用起来,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明确违纪违法免职等七种“下”的渠道。
自去年7月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以来,31个省区市均采取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方式,调整了大量干部。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北京、天津、河北、甘肃等至少12个省市出台了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是风向、是标准,更是铁律。
1 干部不是不能下,而是难下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能下,本来应该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常态,然而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干部能上不能下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2008年至2012年,中组部曾连续五年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仍然是“干部能上不能下,老实人吃亏,一把手权力过大”等。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领导干部下不来、不愿意下,下的渠道不畅,机制不健全。
梳理媒体报道,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以前,除了因违纪违法、年龄、任期届满、身体状况等问题不得不下以及主动辞职之外,其他因素的“下”鲜有耳闻。但即便是这样的“不得不下”,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也会变形走样。
一些干部退而不休,实质是恋钱恋权,美其名曰“扶上马、送一程”;个别违纪领导干部暂时被免职,待遇不变,待汹涌舆论平静后,悄悄易地任职,有的甚至还被提拔重用……
“下”的渠道少、代谢慢,让本应上下畅通的“双向道”变成日益堵塞的“单行道”,在干部队伍中严重损害公平,打击士气。
一位基层干部表示,单位里面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相对固定,空出来一个,才能补一个。没有空缺,大家一起熬年头。等有空缺时,只能按资排辈。
干部只上不下、职级不降的做法,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饱食终日的“南郭先生”有了生存土壤,负面影响不容小视。
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沈小平认为,好干部不能上,存在问题的干部不能下,就无法保证干部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干部队伍中的种种不良现象,如庸懒散浮拖等,莫不与此有关。
2 能上不能下的固有观念亟须打破
思想观念是影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重要因素之一。
长期以来,受“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影响,不少干部存在着“下了就是犯错误”的惯性思维,使得干部不愿“下”、不能“下”。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索耀乐表示,从个人成长进步的角度讲,干部多以职位的升迁衡量事业的成功程度,认为被调整下来是件不光彩的事;从组织选人用人的角度讲,总认为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除非所犯的错误严重,一般不会调下去,对推动干部能下难以下大决心。
此外,社会舆论对于干部“上”、“下”的认知偏差,也对一些想“下”、想“出”的干部造成压力。
一位辞职的基层干部曾坦言,作为单位一定层级的干部,辞职面临很大压力。不光单位领导不希望自己走,更重要的是难过家人这关。“我们是从乡下考出来的,一步一步做到现在这个位置,很不容易。我酝酿了很久,才敢鼓起勇气跟父亲说。”
然而,辞去公职并非大家想象的无其他路可走。去年9月,山东省济宁市市长梅永红辞职投身民企,成功转型成企业高管。他很坦然地对记者表示,他辞去公职进入企业任职,是一种“理性回归”,更能发挥自己的价值。
畅通干部“上”和“下”的通道,陈旧的思想桎梏、观念束缚必须打破。
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为政观念。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情况,为干部能上能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消除人们对“上”与“下”的误解和偏见。
其实,在群众眼里,干部没有职务的高低,只有为民办事的多少。每天能多为群众办一件事,多为一个群众解决困难,都是干部的进步,那些心里没有群众的干部,即便“上”得再快,也只能是爬得越高摔得越惨。
对于一些因为专长、性格、年龄、身体等因素与现有岗位不相适应,攒不上劲,发不了力的干部,不如主动申请或调整到更适合的地方和岗位上去发光发热。为工作而下,为事业而退,下得其所,退得光荣。
3 用人改革逐步推进
今年1月,中央纪委通报了受到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10名中管干部,其中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更是连降7级,成为科员。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遭遇级别“跳水”的中管干部已达15人,其中7人被开除党籍。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看来,“断崖式”降级处分是中央在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的一种新的制度探索。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党中央的步伐始终未曾停歇。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时隔一年,2014年底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再次提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建设,并要求“大力推进”。
去年7月,中央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更是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规定》的出台,预示着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即便没有严重违纪或者违法,也一样可以降级降等,调离职务。
在中央的压力传导下,一些地方先行的试点同样引人关注。
浙江省瑞安市实施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依据。截至目前,已有70多名科级干部主动退出领导岗位,92名优秀干部转任或提任到重要领导岗位,初步打通了能上能下规范化通道。
在中央和地方的双重努力下,文化传统所形成的把“做官”作为最大目标的观念正在悄然发生改变。
今年2月,湖南省保靖县一位纪检组长因年龄偏大,主动到县委组织部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让贤。同事们在替他惋惜的时候,纷纷向他表达了敬意。
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
对于不求上进的干部,李克强总理前不久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开出了“药方”,庸政懒政怠政必须继续坚决加以整治。国务院将继续开展大督查,该处理的处理,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
可以预见,随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改革的逐步推进,能上能下必将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