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两名拒不说明违纪问题、对抗组织调查厅官
天津通报两名拒不说明违纪问题、对抗组织调查厅官
2016年06月06日08:4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日,天津市纪委通报了两名承认在组织开展谈话中拒不说明违纪问题、对抗组织调查的厅级干部。通报指出,河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炜谈话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时,王炜对反映其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挪用公款等问题均矢口否认,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作出虚假承诺。经查,王炜不仅存在上述违纪问题,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志政谈话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时,孙志政对反映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从管理对象私营企业拿走价值数万元的高档酒水问题矢口否认,故意隐瞒违纪事实,并向组织作出虚假承诺。经查,孙志政不仅存在上述违纪问题,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已对上述二人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通报指出,王炜、孙志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具有更强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但在接受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却心存侥幸、违背誓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作出虚假承诺,对组织的挽救无动于衷、执迷不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熟记党章党纪党规,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必须以正确态度对待组织谈话,做到对组织坦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把接受组织谈话作为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对组织讲真话、讲实话,绝不能弄虚作假、欺瞒组织。三是必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故意隐瞒不报、对抗组织调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