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④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④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000余件,谈话函询1100余件次。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出的成绩单,展现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昭示着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派驻监督的效能不断呈现。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派驻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对派驻纪检组领导体制、职能定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调整等予以明确。中央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在中央办公厅等7家单位设立派驻纪检组,重新调整设置47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通过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从作出决定到落实,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实现了全面派驻,这是我们党推进党内监督的重大突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叶子鹏表示,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党的十九大对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将“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要求写入党章。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表决通过。新颁布实施的监察法明确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3个月后,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一条短消息迅速登上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派驻机构名称和职责的双重变化,开启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的先声,迈出了实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2018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目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均已制定完成,正在推进实施。
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派驻机构必须履行好政治监督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去年下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对商务部电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先后赴山西、山东、贵州等9省14县(区),在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田间地头与农户、基层干部交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电商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是政治检查,我们突出政治监督站位,从政治的高度去检查商务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担起了政治责任。”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实在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派驻监督的首要任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驻在单位“关键少数”,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重点强化对被监督单位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不够、选派的驻村干部履职不力,擅自撤离帮扶点……”2019年5月13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召开集体约谈会,对8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省管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自身问题扎实抓好整改。
从中央到地方,从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到督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政治”已成为派驻监督工作最鲜明的底色。
擦亮“探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今年上半年,参加领导班子会议61次,纪检监察组从纪律角度提出监督建议28条,均被重视和采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组对标改革要求,探索形成了列席民主生活会、驻点监督等10类监督措施,推动日常监督不断落细落实。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提升监督实效,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重点解决好的课题。
《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首要任务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派驻机构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
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驻中央外办纪检监察组不断健全与驻在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协调机制,与5家综合监督单位探索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组长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单独沟通机制;每半年与党组(领导班子)共同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支部纪检委员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在新一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国企、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点领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分类分领域召开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思路举措和工作要求。同时,制定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推进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党政机关分工方案和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中管企业设立企业纪检监察组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15家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检机构改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纪委书记人选提名和考察,以中央纪委会同相应主管部门党组进行,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厦门大学等相继迎来由中央纪委同意任命的新任纪委书记……
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频共振。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省管企业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将省管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撤销企业内设监察部门,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叶子鹏认为,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朝着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驻在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的感受,道出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记者 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