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校温江校区越鞠苑职工住宅(二期)购房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8 14:54: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做好学校温江校区越鞠苑职工住宅(二期)购买工作,经与汇得置业公司协商,现就学校温江校区越鞠苑职工住宅(二期)购房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购房资格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决定精神:

1.购房者须是 20111223日前,①学校在岗在编正式教职工(含学校正式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②附属医院在岗在编正式职工(不含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根据房源情况,依次满足以上两类人员购房需求

2.已购买了(或登记购买了)越鞠苑职工住宅(一期)的教职工不在此次购房范围。

二、购房交款

    购房房款分三次缴纳:

第一次付款,缴纳定金,每位购房职工须交定金3万元/套,签订购房定单,购房定金不退还。(预计缴款时间:2012315-318

在缴纳购房定金时确定的教职工购房人和所选户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购房人即为选房排序人。

第二次付款,在项目施工许可证办好且开始施工后一周内,付至总房款的30%。(预计缴款时间:20127月左右)

第三次付款,在项目房屋预售证办理后一周内,付至总房款的100%,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根据购房者的条件与需求,办理按揭或现金支付。(预计缴款时间:201210月左右)

签订购房正式合同的房屋产权人,可不是缴定金/选房排序登记人。一旦形成正式合同,产权人不再更改。

三、购房定金缴纳:

1、时间:2012315日—318    9001630   

2、地点:十二桥校区二会议室。

3、由汇得置业公司负责按照学校项目工作组提供的有效名单进行购房定金的收取和购房定单的签订,学校工作组派人协助。购房定单一式四联,其中购房者、学校、汇得置业财务部与开发部各一联。

4、在学校职工缴纳购房定金前将开始安排汇得公司开展越鞠苑职工住宅(二期)项目的咨询工作,包括房屋的户型、面积、位置、朝向、缴款方式、拟开工和竣工时间等,供学校职工参考和决策。咨询时间从2012 39 日开始,缴款结束前每天9001630,地点在十二桥校区二会议室。缴款结束后,工作日9001630,地点待定。

四、购房资格的确定和房号的选择

1.汇得置业公司将已缴纳购房定金名单交学校项目工作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对购房者资格的监督。若发现有资格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购房资格。

2.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根据购房者的排序在购房者所选户型中选择具体房号。排序标准与越鞠苑职工住宅(一期)相同。

温江校区职工住宅(二期)工作组

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