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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民族医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0年修订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17: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培养良好学风,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树立榜样示范效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推免”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教学科科长、学生科科长、毕业班辅导员、班导师以及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相关工作。

二、遴选推荐

1. 工作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学生情况,择优选拔。

2.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学院按专业人数分配推免名额(小数点四舍五入计)。在本专业弃权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可根据情况将指标分配给其他专业。若本专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免生工作,空余名额由学院统一收回再次分配。

3. 基本条件

  (1)“推免”工作面向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校期间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合格且无补考、重修。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限选课)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

4. 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

  (2)学业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必修课、限选课)

  (3)附加分加分项

①计算机通过二级计0.01分;计算机通过三级计0.02分。2020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因受疫情影响推迟,对该年度推免生外语水平暂不做必备要求,可作为附加分加分项目计算。后期若有新变化,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根据学校2020年推免文件,外语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计0.1分。

②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含综述文献),第一作者计0.1分,第二作者计0.02分;发表SCI论文,第一作者计0.3分,第二作者计0.05,第三作者计0.02分;作为编者参与编写并出版专著计0.03分。作为负责人立项省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计0.1分,第1主研计0.05分,第2主研计0.02分,第3主研计0.01分;作为负责人立项厅局级、区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计0.05分,第1主研计0.03分;作为负责人立项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计0.03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③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秘书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计0.1分,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团委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副理事长、校专业团队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计0.05分。此项只计算最高分,不累加,不重复计算。

④获得国家奖学金每评为一次计0.1分。评为校级优秀学生每评为一次计0.04分;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校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每评一次计0.02分;评为院优秀学生干部、院活动积极分子、院优秀志愿者每评一次计0.01分。评为国家级、四川省、成都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每评一次分别计0.05分、0.03分、0.02分;被评为国家级、四川省、成都市、学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评一次分别计0.05分、0.03分、0.02分、0.01分。

⑤获得创新创业或学术科技比赛(含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全国一等奖(金奖)前3位主创每人计0.15,4-10位主创每人计0.075分;二等奖(银奖)前2位主创每人计0.1分,3-10位主创每人计0.05分;三等奖(铜奖)第1位主创计0.05分;获得部省级一等奖(金奖)前3位主创每人计0.1,4-10位主创每人计0.05分;二等奖(银奖)前2位主创每人计0.075分,3-10位主创每人计0.03分;三等奖(铜奖)第1位主创计0.03分。

⑥文艺、体育特长团体或个人获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0.15分、0.1分、0.0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0.1分、0.05分、0.02分。

⑦获得成都市“一专多能”、“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计0.05分。

藏医学专业学生能够完整背诵《四部医典》全文经考核认定者,计0.1分,背诵第一、二、四部计0.05分。

⑨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0.05分。

⑩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每次计0.05分。

注意:附加总分不得超过本人平均学分绩点的20%,超出部分不再计入。在综合成绩一样的条件下,英语通过六级者优先推荐。

4)毕业时学校、学院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取消保送资格。

三、评选程序

1.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2. 学生科、教学科审核资料真实性并计分,按综合成绩排名。总分相同的按学业成绩排名。

3. 学院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四、监督管理

1. 推免初选名单将在学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反映,地点:逸夫楼连廊603办公室,电话:61801059

2.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推免生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要求;在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在研究生入学前有受处分记录。


                                                                               民族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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