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含长学制)、专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于2019年11月13日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特别是填报教学日历务必准确到开课周节次,相关填报数据将直接导出,上报绩效管理系统,作为教师绩效课时量的唯一依据,也是教学督导查课听课的唯一依据。该项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教学任务依据
2016级教学任务按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017级、2018级、2019级教学任务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其中2018级、2019级《大学英语》课程按新方案执行,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学院教学科长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的课程逐一核对学期教学任务。若教学任务无变更,学院核对无误,点击“审核”通过,即完成对该课程的核对;若教学任务有变更,则进入“编辑教学计划课程信息”,提交变更申请。
(二)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学院提交的开课变更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学科长须再点击该课程后的“审核”,选审核通过,点击“保存”,才完成对该课程的核对。
(三)选课
核对教学任务完成后,学生选择限选课,决定限选课开课课程和停课课程。
选课结束,学校公布限选课停开课程和合班课程。
(四)教研室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主任按通知中的时间安排,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五)任课教师编制教学日历
任课教师接受教研室安排的教学任务后,以工号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编制教学日历。
1.按教学任务学时数准确填报教学日历,并提交后才能排课。
2.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并按照教学日历安排授课。
3.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应准确填报授课教师及开课周节次。
4.为最大限度利用学校资源,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任务中的周学时编制教学日历。
5.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起止为1-18周。
6.教师在行课期间,因公或因私调课、停课、补课,都应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调课不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学时数;申请停课,一定要再申请补课,否则,学时数少于教学任务学时数;补课学时数应与教学任务学时一致。
三、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
任务内容 |
11月13日- 11月19日 |
学生所在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
11月20日-11月22日 |
教务处审核学期教学任务 |
11月23日-11月27日 |
选课(正式选课) |
11月28日 |
公布停开课程及合班课程 |
11月29日-12月5日 |
教研室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
12月6日-12月17日 |
任课教师编制教学日历 |
12月18日 |
开始排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