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对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要求,现需对建设期满校级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请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建设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务处213室,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我们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写明具体原因,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213室备案。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只同意项目延期结项一年,如一年内仍未结项,则取消今后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files/file/20201111/20201111100818_5083.xls
附件2:/files/file/20201111/20201111100830_2722.xls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