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我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推荐前请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
2.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先向学校科技处申请账号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填报。
(一) 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7月13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成果科224办公室。
2.推荐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选填)。
联系人:张海
联系电话:61800102
五、相关链接
1.教育部办公厅报奖通知:http://www.cutech.edu.cn/cn/kjjl/jybkjjl/xgwj/2018/05/1527727377077347.htm
2.如何进行成果登记:http://www.cutech.edu.cn/cn/kjcg/cgdj/2015/06/1433758377866485.htm
附件:1.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教育部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流程介绍
科技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