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现启动我校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成果材料校内报送截止时间提前至2021年4月15日下午17:00,申报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成果原件一份。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纸质版交行政楼224办公室,电子版发江俊老师OA邮箱。
联系电话:61800102 联系人:江俊
不详之处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