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补充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本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情况及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及布局情况,教务处特组织补充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类别四:核心通识课程建设
该类别重点支持建设价值塑造与道德修养、人文精神与传统文化、科学精神与创新思维、文明互鉴与国际视野、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沟通交流与终身学习等内容的核心通识课程。
类别八: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该类别主要支持教研室建设与创新发展研究、课程组教研模式创新及成效研究、创新创业导师社团建设、各类教学工坊建设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重点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如已申报2021年度教学质量工程的非类别四和八项目,拟申报本次的类别四和八者,默认为自动放弃之前的申报项目。
三、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需于2022年1月4日中午12点前在质量工程平台“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补充申报”通道中上传申报书完整版及盲评版。汇总表交至药学楼1204。
联系人:连艳,电话:61800231。
附件:见OA邮箱。
药学院
2021年12月29日
终审:药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