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使用登记制度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设备规范使用、性能维护和实验室长期正常运转,特制定以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一)进出登记
1.人员进出登记 除本部门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出实验室必须登记,包括进入和离开的时间及事由。
2.设备进出登记 新进设备需按实验室分类和本设备用途确定放置位置,由设备管理人员尽快到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建卡手续,做到卡、物相符,并及时做好电子档案。原则上本平台设备不得轻易挪动位置(除维修外),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挪动时,使用完后必须放回原位,并做好记录。另外,对于平衡要求很高的设备如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电子分析天平等,严禁所挪动。严禁设备外借。
3.试剂进出登记 新采购试剂均需要登记,且有毒试剂专门登记,并确定管理负责人。试剂领取必须登记。
(二)设备使用登记
1.经申请可使用设备后,使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登记使用的起止时间,及使用期间设备运行的状态。
2.贵重精密设备,每台配置使用记录本;其它设备每个实验室配置一本。
3.设备定期维护需登记设备状态,维修时需登记设备故障原因、维修结果。
4.报废设备应在申请报废后登记在专门的报废记录本上。
(三)试剂领用登记
1.试剂应由专人管理,管理者定期登记试剂库存情况,及时申请购置。
2.领取试剂时需进行详细登记,领取有毒试剂需先进行申请,手序齐备膈方可领取。
3.有毒废弃试剂应集中处理,并登记其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