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结题与在研项目进展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自然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现对学校2019年应结题项目结题与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报送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于2020年2月15日16:00前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建议负责人在本学期末放假前完成,结题/成果报告可先生成PDF草稿版,打印“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完成财务签章手续)
3.2020年2月16日—2019年2月20日,学院对已提交的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进行网上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请负责人随时关注回信息,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
4.2020年2月21日9:00-17:00,科技处在温江校区二会议室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受理学校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结题/成果报告(务必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2.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3.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进展报告提交: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20年1月10日16:00前提交;1月11日—14日学院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请负责人随时关注驳回信息,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报者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进展报告的报送。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104
药学院科研科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