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督查通知
各位社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在我省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为加强对我省各单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规划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使用,保障硏究进度,提高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有关要求,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在我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规划项目的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中开展专项督查,现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本次专项督查的对象为2015-2019年以来立项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四川省规划项目。
督查内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预算、使用、报销、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单位财务制度的情况。
督查形式:本次专项督查以老师自查为主,省社科规划办将选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督查要求: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对所承担情况的梳理,包含项目简介、结题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明细及省社科项目需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报告电子版及附件(word版)于7月6日(周一)上午11:00前发送到邓晶晶OA邮箱,以便学院整理形成报告报科技处备查。
药学院科研科
2020年6月19日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