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 “发明创业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发明创业奖是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注册的社会力量设奖,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范围
2023年发明创业奖评选奖项包括人物奖、创新奖、项目奖。
二、申报要求
(一)人物奖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申报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本届为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已获得第一至十二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可以申报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二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创新奖
提名范围包括:
1.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2.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或特别奖的项目。
3.其他优秀发明创新项目。
4.往年已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三)项目奖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在全国/国际发明展览期间,根据《发明创业奖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评审。
具体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http://www.cainet.org.cn/art/2023/3/11/art_6587_342214.html。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27日,学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2、申报人需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从提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和附件一并装订,无需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江俊老师OA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俊
电 话:028-61800102
地 址:温江校区行政楼224办公室
药学院科研科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