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各位老师:
“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简称“中心”)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关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健康四川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2023年度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培育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二、选题方向
申请人应以《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鼓励研究课题突出行业特色和现实应用性。
三、申报类别和研究周期
2023年度中心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生项目、自筹项目五类,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总项目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他项目为1年。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为在读硕博士研究生(优先资助一年级学生),且有两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专家推荐。
(二)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研究中心对批准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自筹项目除外),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青年项目0.3万元/项,研究生项目0.2万元/项,经费于批准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自筹项目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六、课题结项及成果要求
(一)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或1篇获得厅级(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1篇获得县处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3.青年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1篇获得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4.自筹/研究生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申请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研究报告须同时通过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合格;其他创新性成果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成果要求
由研究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来源须标注“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研究成果应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未标注“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七、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和活页一律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电子申报材料须与实际提交的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压缩文件(含所有附件材料附件2、附件3及附件4)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6月9日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药学院办公室(药学楼12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邓晶晶OA邮箱,用章由科技处统一申请,科技处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张蝶 联系电话:(028)61800101
药学院科研科
2023年5月8日
附件2: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