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的报告
关于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及
监督小组的报告
校人事处:
根据2016年5月 17日成中医人事【2016】29号文“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16年5月23日院务会讨论通过,拟定成立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我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推荐条件,现报告如下:
一、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组长:常德贵
成员:彭晓英 尹巧芝 杨 青 冉启志 卢 毅 杨 丹 赵小菲 朱明辉 卫 波 郭 建
二、岗位聘用监督小组:
组长:罗晓红
成员:唐 丹 袁 燕 李雨璘 卜东东
三、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推荐条件(附后)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评聘参考条件
(参照学校评聘条件制定、2016.5.23院务会审定)
附表1
五级岗位评聘参考条件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评聘参考条件 | |
任六级岗位年限 |
岗位任职条件选项要求 |
年限≥2年 |
满足五级岗业绩备选条件中的2项 |
类别 |
业绩备选条件 |
学术 |
1.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有个人获奖证书) 2.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前3名 3.省部级人文社科二等奖及以上(有个人获奖证书) 4.省部级人文社科三等奖前3名 5.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4名 6.厅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前3名 7.厅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2名 8.厅局级人文社科一等奖前4名 9.厅局级人文社科二等奖前3名 10.厅局级人文社科三等奖第2名 |
1.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有个人获奖证书) 2.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前3名 3.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创业、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的前3名指导教师(教练员),二等奖(或第二名)的前2名指导教师(教练员),三等奖(或第三名)的第1名指导教师(教练员);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大学生科技、创业、艺术等竞赛活动或全国单项协会体育竞赛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的第1名指导教师(教练员) | |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在SCI、SSCI(CSSCI)、ISTP、EI、A&HCI全文收录≥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且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含非国家级规划、全国统编、协编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译著(限语言类专业技术人员翻译的学术专著或世界名著)10万字以上(不累计)≥1部(副主编及以上或前三名主译/译者) 2.公开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本科层次及以上)≥1部(编委及以上);或全国统编、协编教材(本科层次及以上)≥1部(副主编及以上);或公开出版自编教材(本科层次及以上)≥1部(主编) | |
1.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1项,并且授权后维持3年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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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及社会影响 |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 3.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4.厅局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5.厅局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
1.获厅局级及以上表彰(政府颁发) | |
1.全国一级学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 2.四川省一级学会理事及以上 3.四川省一级学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 | |
1.主持(课题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或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项 2.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且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3.主持(课题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或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3项 4.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教改项目≥2项;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且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改项目≥2项 5.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负责人 6.硕士生导师 | |
备注 |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
2.任职年限指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算起,对年对月计算满相应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未满一年不予计算; | |
3.所有条件选项的统计时间为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2016年4月30日止;科研及教改项目只统计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下达的任务(以起始时间为准); | |
4.“学术贡献”类之“论文、著作、教材”亚类所列条件选项中,并校前出版的国家级规划(专科层次)教材(副主编及以上)视同符合该选项条件(以公开出版时间为准,截止至2007年8月31日止);“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 |
5.“岗位责任”类所列条件选项中所涉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的负责人,以及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均应为现任负责人或带头人(已退休的负责人或带头人除外); | |
6.“岗位责任”直接按类列出条件选项,“学术贡献”和“学术及社会影响”分亚类列出条件选项,若符合同一类别(未分亚类)或同一亚类所列多项条件的,不重复累加,只计1项; | |
7.若多次符合同一选项中所列条件,不重复累加,只计1项; | |
8.如同一项成果获得多次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只计算一次。 |
附表2
六级岗位评聘参考条件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评聘参考条件 | |
任七级岗位年限 |
岗位任职条件选项要求 |
年限≥2年 |
满足六级岗业绩备选条件中的2项 |
类别 |
业绩备选条件 |
学术 |
科研获奖 |
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
2.厅局级科技(人文社科)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 | ||
3.厅局级科技(人文社科)三等奖前3名 | ||
教学获奖 |
1.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有个人获奖证书) | |
2.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前3名 | ||
3.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 ||
论文、教材 |
1.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在SCI、SSCI(CSSCI)、ISTP、EI、A&HCI≥1篇 | |
2.公开出版国家级规划(本科以上)教材或精编教材≥1部(副主编及以上) | ||
发明专利 |
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1项,并且授权后维持3年以上 | |
学术及社会影响 |
专家称号 |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
2.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 | ||
3.厅局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 ||
4.厅局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
荣誉 称号 |
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 |
学术组织任职 |
1.全国一级学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及以上 | |
2.四川省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 | ||
岗 |
1.主持(课题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或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 |
2.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主持(课题负责人)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且作为前3名主研人员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 ||
3.省部级以上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第一、二负责人 | ||
4.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 ||
5.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 ||
6.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 ||
7.省级及以上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项目)负责人 | ||
8.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负责人 | ||
9.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 | ||
10.硕士生导师 | ||
备 |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 |
2.所有条件选项的统计时间为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2016年4月30日止; | ||
3.任职年限指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算起,对年对月计算满相应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未满一年不予计算; | ||
4.“岗位责任”直接按类列出条件选项,“学术贡献”和“学术及社会影响”分亚类列出条件选项,若符合同一类别(未分亚类)或同一亚类所列多项条件的,不重复累加,只计1项; | ||
5.若多次符合同一选项中所列条件,不重复累加,只计1项; | ||
6.如同一项成果获得多次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只计算一次; | ||
7.“岗位责任”类所列条件选项中所涉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的负责人,以及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均应为现任负责人或带头人(已退休的负责人或带头人除外); | ||
8.“岗位责任”条件选项中所述“科研项目”均包含“教改项目”在内。 |
附表3
中级教师岗位评聘参考条件
1、讲师一级岗位
讲师一级岗位属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其岗位评聘参考条件为: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中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任九级岗位年限≥3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达15年及以上,或任职资格年限达10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以教学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须达到学院的平均课时数;以二院工作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且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达3年及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前5主研人员承担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或作为前3主研人员承担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或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教改)项目1项及以上;
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人文社科)成果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在SCI、SSCI(CSSCI)、ISTP、EI、A&HCI 1篇及以上;
指导运动员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省体育运动会获得前8名的第一教练员;或指导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医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获得前5名的第一教练员;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节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前5名指导教师、三等奖的前3名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前5名指导教师、三等奖的前3名指导教师;
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1项及以上,且授权后维持3年以上;
担任专职辅导员满5年及以上并获得四川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四川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教师、厅局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厅局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等称号之一。(全国优秀班集体的辅导员)
2、讲师二级岗位
讲师二级岗位属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其岗位聘用条件为: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中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任十级岗位年限≥3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
3、讲师三级岗位
讲师三级岗位属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其岗位聘用条件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中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附表4
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1、助教一级岗位
助教一级岗位属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岗位聘用条件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初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十一级岗位年限≥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获得者。
(2)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任现职以来:或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奖;或担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优秀等次。
2、助教二级岗位
助教二级岗位属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其岗位聘用条件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初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