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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8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4 11: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研室、科室、部门: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根据学校2018年度国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申报工作将围绕“提升科学基金申报中标率”这一工作重心,为做好国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项目的申报质量以及学校申报工作计划节点的时间和任务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析专家函评意见,发掘潜力项目

学院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未中标的申请者开展学术讨论,对自然基金委专家函评意见进行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发掘评审意见良好的潜力项目,上报科技处。

二、组织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座谈会

组织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座谈会,根据学科分类,组建申报组。申报组由申请人和帮扶专家组成,每位申请人可以邀请校内外多位专家帮扶(帮扶专家必须是曾获得国家科学基金资助者)。

三、组织专家咨询会和参加专题学术讲座

积极组织申报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科学基金申报的相关系列学术讲座,同时根据我院学科特点及实际情况组织院内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专题学术讲座;组织专家对我院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申报者从选题、设计、撰写等全方位进行分类指导和咨询,提高和完善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四、确定申报对象

参照2017年国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要求:

(一)必报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申报)

1、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2、年龄45岁以下(1973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50岁以下(196811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

(二)其他(她)人员

其他(她)人员,特别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鼓励积极申报

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院内国家科学基金申报的相关奖惩机制。

1、负责人奖励:申报当年凡通过学校形式审查报送基金委的国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奖励1000元;若经过专家函评的奖励2000元;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奖励20000元,同年同一课题的负责人不重复奖励,奖励将就高不就低;

2、研讨帮扶专家奖励:研讨帮扶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2-4次研讨,通过学校形式审核成功申报,每项申请书帮扶专家的奖励为500元;申报的国家科学基金立项后,每项将获得学院5000元的科研奖。

3、惩罚:按“通知”要求必须申报而没申报的教师扣罚当年年终奖励800元。 

六、时间安排

20179月:酝酿月

1、完成潜力项目遴选与申报组组建工作,通知各教研室、科室、部门组建国家科学基金申报组并上报科研科。

2、组织2018年度国家科学基金的申报启动座谈会,明确申报人员。

201710月:选题月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申报组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开展申报研讨活动,申报者要把握好申报时间节点,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尽可能使研究项目符合国家优先发展领域。完成选题和立项依据撰写任务

2、申报者上报拟申报项目题目

201711-12月:方案月

1、申报组重点完成国家科学基金的设计和撰写工作

2、组织和参加系列学术讲座,开展分类指导

20181-2月:提升月

1、组织申报组在学校指定场所和时间重点开展校内外咨询以及申请书的凝练和提升。

2、申请人完成申报书的修改与撰写

20183

1、院内对申报者进行形式审查;

2、申报者完成申请书的上报。

附件:1.必报人员[DOCX格式]附件

      2.申报清单[XLS格式]附件

 

 

 

                                                                         科研科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