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皇冠体育官网2019-2020年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QXZB-2019-0181S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区划 |
成都市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4月4日 |
采 购 人 |
皇冠体育官网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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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结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包描述 |
2019-2020年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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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符合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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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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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 |
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12日09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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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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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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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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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接收资格审查、参加磋商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4月16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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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接收资格审查、参加磋商地点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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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人民币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以便登记、查询]。 收款单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 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磋商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鼓励以保函代替保证金。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 2.磋商保证金的其他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第十二条。 保证金查询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8或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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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皇冠体育官网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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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81268、61375575转806 传 真:028-83381178 电子邮件:scq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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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项目联系人:唐荣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传 真:028-83381268 电子邮件:scq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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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七章,本项目设置2名成交供应商; 2. 合同金额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以2000元/项为最高限价;合同金额在15万(含)-100万元的以合同金额的1.4%为最高限价,合同金额在100(含)-200万元的以合同金额的1.2%为最高限价,合同金额在200(含)-1000万元的以合同金额的0.9%为最高限价,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以合同金额的0.7%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