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经校党委、纪委研究,决定召开2017年春季学期警示教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示教育会时间
2017年7月6日全天(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4点)
二、警示教育会地点
温江校区行政楼五会议室
三、警示教育会安排
(一) 第一场集中警示教育
1. 会议时间: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
2. 参会人员: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采供中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会议内容:
(1)校党委书记刘毅同志作警示教育动员讲话
(2)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单位/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之一
(3)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之二、之三
(二)第二场集中警示教育
1.会议时间:下午2点至4点
2.参会人员:上午请假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单位/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后勤基建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工作人员。
3.会议内容:
(1)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单位/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之一
(2)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之二、之三
(三)集中补课
如确因特殊情况7月6日未能参会人员,校纪委将再安排时间专门组织补课,补课人员须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书面观看心得体会。
四、警示教育会相关纪律和要求
(一) 严格规范请假制度
请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dutcm.edu.cn,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10室,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请假:生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省外、境外出差出访无法赶回,经学校批准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等。请假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党委/党总支、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校纪委办公室。会议期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更参会人员,须及时重新报送,不得擅自安排非报名人员替会和擅自离会。
(二)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须于会前10分钟进入会场,完成签到,在安排区域就座。会议期间须遵守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参加会议,不得使用手机或具有录音、录像、拍照、上网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交谈或随意走动。
附件:2017年春季学期警示教育会参会人员登记表
校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