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清明节来临,为切实加强清明节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各学院、各部门要深入了解掌握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排查矛盾纠纷,认真收集各类预警性、行动性的事前信息。做好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因素、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要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本单位内部的安全自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安全事故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单位内部人、财、物的安全。学校综治委将于放假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部位的安全抽查。
三、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结合学校2014年校园安全文化系列活动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各部门于清明节假期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预判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要对师生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教育,强化假期外出安全教育,特别是强化搭乘水陆空各类交通工具、遇到雷雨大风雾霾等极端天气、遇到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的安全常识与安全防护教育,建议以集中形式进行传达。对师生加强火源管理以及在祭祀活动中要遵守防火有关规定的教育,防止火灾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师生员工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时切记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关好门窗,职工不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学生放假期间要加强对电脑、手机等物品的妥善保管,防止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假期留校居住的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出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以班级、学院名义组织外出旅游。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对返校师生进行清点检查。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假期间门卫管理、校园24小时巡逻以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守护、监管,严防各类意外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清明节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