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3]8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专家论证,现将我校拟申报的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南京中医药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处;邮编:210023;电话:025-85811958;传真:025-85811067;电子邮箱:flyingke01@163.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