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3年12月07日下午14:00~16:15。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自备调频耳机或带耳机的小收音机(收音机不能同时具备放磁带的功能,耳机可到实验设备处购买或租赁,联系电话:温江校区13882196012,十二桥校区15828151221)、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墨水钢笔、小刀和橡皮等考试必备工具参加考试。
3、移动电话和其他无线通讯器一律不允许携带入场,一旦发现不论是否开机均立即驱逐出场,按考试作弊违纪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4、考生于考试开始前15分钟入场(13:45),考试开始后(14:00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考生一经入场不得中途退场,须待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清点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考生如在考试中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考试者报经考场办公室同意可终止考试,由专人陪同到指定地点休息或接受治疗,其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点。
5、温江校区考生于2013年12月04~05日下午 13:30-16:30,十二桥校区考生于12月04~05日下午14:00-17:00试听放音,并同时熟悉考场。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询问监考老师(包括问时间)或考场办公室。
7、考生无论在考试前还是考试后都应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到所属学院领取),以便顺利参加考试和考试后查询成绩。本次考试考场设置为温江校区的A教和十二桥校区的1教和2教,请注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位置,不要弄错校区。
8、本次考试的每一份试卷都有唯一的七位数试卷编号,由精确数学组合法运算得出,即全省每一个考点的每一份试卷题目或答案顺序均不同。因此请考生务必在监考人员指导下,在机读卡和试卷登记表上正确填写自己的试卷编号并划线,填涂错误,将无法获得正确的成绩,后果自负!
9、考试的所有试卷(试卷,作文纸和机读卡)都应在考试结束后交给监考老师,凡带走上述材料者按考试作弊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10、考生应诚信应考,不要相信任何来自网络的答案信息。对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器进行考场内外勾结作弊、集体大规模作弊、代考作弊等恶劣作弊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凡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均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不再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研究生”等资格,本科生不授予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