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地陆续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中毒、传染病、重大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突出安全隐患的整治,经学校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除隐患、保平安” 专项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 月18日 —22日:各单位进行内部安全自查、自纠、自改。
4 月18日 —27日:学校综治委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要害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整治范围、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宾馆、礼堂、药学楼、幼儿园等部位。
2、重点部位: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实验材料供应中心、信息中心、计算机室、电子阅览室、地下停车库、学生运动场地、校内商业店铺、娱乐场所、施工场地、校园公共区域及道路设施、设备等。
3、专项设备:消防控制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红外报警系统、配电设施、校车运行状况、建筑楼道、楼顶、校园交通安全、防雷防洪设备设施等。
全面排查涉及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维稳、食品卫生、网络信息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自查、自纠、自改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不走过场。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安全检查要深入、具体,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体现在“操作层面”上,做到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
2、落实措施,加强隐患整改。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做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3、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单位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措施于4月23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温江校区行政楼122室,联系人:沈劲,电话:61800110)。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防火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